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校人〔2020〕3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 2025年下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要求
1.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中未获得专业技术职务或放弃已有专业技术职务并满足认定条件的人员。
2. 依据按岗申报原则,认定专业技术职务须与现聘岗位相对应。
二、认定程序及安排
1.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表》(附件 1),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同时附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和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意见,于10 月 3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常州工学院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 2)纸质版以及审核签字盖章的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邮箱:szb@oa.czu.cn。
3.职能部门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4.学校认定
学校评审组讨论认定。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 2025年下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
人事处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