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巾帼力量,通报表扬我校女性和女性群体在中国式现代化常州新实践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中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实事求是和担当作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常州市妇联《关于推选 2023年常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常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常州市三八红旗手

1.我校在职女教职工。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家风优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积极贡献。

5.一般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常州市三八红旗手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常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1.女性比例为 60% 以上的部门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区级三八红旗集体,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常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条件积极宣传,开展自荐及组织推荐。

2.择优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对申报人选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的候选人(集体)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于2023年1月6日前报学校妇联。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4.公示、上报。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妇联。

三、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人选需填写《常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表》(见附件),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1225088362@qq.com。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对照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女教职工典型推选出来。

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18861262226


附件1.三八红旗手登记表.doc

   2.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doc


 

              

常州工学院妇女联合会、工会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