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7104

各二级学院、全校师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13号)和《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常工政﹝2023﹞1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征集,具体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艺术作品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的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征集对象

本次艺术作品征集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分甲组和乙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作品征集类型及要求

艺术作品征集类型包括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和设计作品。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作品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原件作品不用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所有材料(含作品原件及数码照片,作品信息采集表、作品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于519日前统一报送艺术与设计学院(巫山路校区1号楼304,作品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69716913@qq.com。

联系人:盛庆芳

联系电话:18121589839

四、奖项设置及成果认定

(一)奖项设置:

1.艺术作品奖:甲、乙组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甲、乙组获得特、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

(二)成果认定:大学生艺术展演属于学校创新创业竞赛I级C类项目,艺术作品根据《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予以认定相应学时。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作品征集活动,每个二级学院至少选送3-5件作品同时做好参赛资格和作品审查工作,学生不得跨项申报,团队作品限3人,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作品。

凡入选报送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退还原报送单位。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报名信息汇总表.docx

 

艺术与设计学院   

共青团常州工学院委员会

20234月13日